《易经》第六十二卦 小过 雷山小过 震上艮下 \?xb8}3h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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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过:亨,利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 rI Vd'dn 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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彖曰:小过,小者过而亨也。 过以利贞,与时行也。 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 刚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 有飞鸟之象焉,有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;上逆而下顺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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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山上有雷,小过;君子以行过乎恭,丧过乎哀,用过乎俭。 2MA_-(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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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飞鸟以凶。 {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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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飞鸟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W6A|Q8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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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二:过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 t|!7NbHk.
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过也。 YJK_6}<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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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三: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 JtV\^I
象曰:从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 Ynp,9(K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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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四:无咎,弗过遇之。 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 \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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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弗过遇之,位不当也。 往厉必戒,终不可长也。 4j^;`9c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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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 #_R@Ik
象曰:密云不雨,已上也。 HW&@,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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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: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 o7KJ~1+p
象曰:弗遇过之,已亢也。 *)aG^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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